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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转让何时申报个税

发布时间:2017-04-26 来源:北京地税

1.发生股权转让交易何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?

     答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<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(试行)的公告>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)第二十条规定:
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缴义务人、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:

一、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

二、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

三、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

四、国家有关部门判决、登记或公告生效的

五、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

六、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