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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-04-20 来源:北京国税
1.纳税人销售一台设备,由于设备金额超过企业发票开具限额,需要开具多张增值税发票,请问发票上“数量”栏应该如何填写?
答:可以根据发票张数将数量栏开具成小数,但是所开具发票数量栏的合计应等于“1”。
2.小规模纳税人时已做过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,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,若首次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在网厅“增值税票种核定”模块进行申请?
答:可以。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不同票种,只要该纳税人从未申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,就可以通过网厅初次申请。